在国内的时候,在政府工作的一帮朋友聊起改良政治的话题,一不小心就说到自治,联邦上去。现在他们中的好几个人去了潘岳那里。中央集权,国家认同和殖民主义对本土文化,政治和经济的影响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题目,
改土归流自元代起就是中央治理边疆的主要策略,其实是一种殖民主义的策略。到民国因为中央衰落,才有唐继尧,龙云等本土势力崛起。共产党用旧典,所以云南历来的党政领导都是流官,先后有围海造田,打沙甸等事件,以致民怨积深。胡耀邦上台后做了一些调研,开始改流归土,这才有和志强,普朝柱的10年治滇和云南烟草业的独步江湖。那些年,云南对中央的财政上缴名列全国第三,仅次上海,江苏之后。江泽民时代又回到流官制度。
除了王怡之外,不知道国内学界还有谁关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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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杀、异地为官和外来政权
——张献忠大屠杀360周年祭
王怡
历史记忆的中央集权化
1644年是旧历甲申年。郭沫若曾作甲申300年祭,祭的是李自成在这一年成王败寇,功亏一篑。在满清异族统治的威胁下,汉人农民军的纵横,就具有了民族主义视野下的某种正当性。其功德也容易被史家无限夸大。只要他们杀满狗,他们同时杀汉人也就不打紧。汉人可由汉人来杀,川人可由陕人来杀,但汉人却万万不可被异族杀戮。这就是乱世之中的汉民族主义历史观。“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在这种与暴力革命如出一辙的民族主义逻辑下,不问青红皂白乱杀一气的屠夫,就被某种大一统的记忆刻化成了民族英雄。但对被杀戮者而言,区分刽子手的种族却是没有意义的。死就是死。良民们横死在刀枪之下,是一桩极端个人主义的遭遇,而不是某种被假想的集体主义献祭。敌人的敌人是什么人?在360年前烟尘四起的成都平原上,一个真实而残忍的答案是:敌人的敌人张献忠,不过是更凶残的敌人。
1644年乱贼张献忠入川,9月成都沦陷,献贼称帝,随即在成都平原拉开了一幕四川有史以来最残酷的大屠杀。张献忠不但杀官绅,也杀士民。更可恨的是上承秦始皇,后接毛泽东的焚书坑儒,他以科举为名,骗进士、举人、贡生一万七千人于青羊宫中,尽数杀戮。古蜀以来四川三千年文明史跌入最黑暗的年代。成都府十室九空,府南两河“尸为之塞,不能行船”,成都平原顿成旷野,天府之国数年之间竟虎狼遍地。这些基本史实在1949年前的史学界,在海外汉学界都有定论。如萧一山在东北大学流亡我的家乡四川三台时撰写的《清代史》,和詹姆斯·B·帕森斯1957年的论著《一次中国农民起义的顶点:张献忠在四川1644-1646》,都描写了张献忠登峰造极的恐怖统治。几十年后的剑桥中国史也采纳了詹姆斯的观点。但1949年后的大陆,出于抬高农民起义之合法性、进而彰现中共农民革命之合法性的“唯物主义”需要,史书关于这场大屠杀的史实,均被无良之史家说成是满清对抗清义军的造谣侮蔑。如王纲的《清代四川史》,戴逸的《清史》等,都睁眼说瞎话,称张献忠部为万民敬仰、英勇抗清的义师。
然四川的先人含冤不白,五十年来每逢成都城区改造、挖路修渠,都暴殄白骨,现身说法。如《荒书》记载,献贼入城后“先杀卫所指挥千、百户,后杀僧人、道士、匠作、医士,皆令州县解入成都。杀则投南门外大桥下”。2002年初,成都新修南门大桥下穿隧道,在工地上挖出记载中的万人坑。我曾闻讯前往河边观看,骨白如玉,天地可鉴。一堆一堆,就在眼前。先人360年的冤屈与悲情,迄今仍在历史教科书的谎言中被子孙抹煞和遗弃。一旦想及此节,令人欲哭无泪,欲泣无声。
中央集权主义最可怕的一层,就是我们的历史记忆和知识系统也被逐步地中央集权化。统治者不但在政治上要求牺牲地方服从中央,牺牲今天服从将来;而且在文化上要求牺牲地方记忆,服从宏伟叙事。于是就连我们的苦难都是中央集权化的,如果四川人的哭泣不能被统一到一个相同的哭泣声中来,四川人的哭泣就会被历史省略,被民族主义叙事一笔勾销。一个四川人可能很真诚的为“扬州十日”而垂泪,但他对始自甲申年的成都大屠杀却可能一无所知。正如我曾经在四川的乡下特意询问那些小学生,他们知道中国所有三山五岳、大河大川的名字,能背诵中国历史所谓正统朝代的整个谱系。但他竟不知道家乡的河流和山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清楚四川三千年以来的历史脉络。因为我们的知识谱系,我们的情感方向,从小就是被按照一种中央集权的模式来塑造和培养的。这种模式一步步教会我们爱遥远的事物胜过爱眼前的花草。教会我们如何对当下的苦难保持麻木,而对抽象的词汇保持亢奋。
这种模式,成功的培养出一代又一代中央集权体制的崇拜者。地方的记忆,地方的知识,地方的情感,不是在事实上被编排,就是在价值上被藐视。这使众多的受教育者在最基本的个人情感上,成为了地方主义的痴呆症患者,和集权体制的发烧友。然而地方主义,是链接个人主义与国家主义的中介。没有地方主义的崛起就不可能有政治民主,因为民主首先是一个地方概念,首先意味着政治权力及其来源的本土化。没有地方记忆的凸现和地方情感的养成,就没有一种健康的集体主义和政治共同体的立足之地。我若没有作为一个四川人的骄傲,我作为一个中国人的骄傲就是虚妄的。我若没有对四川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认同,我对中国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认同就是危险的。如同婚姻是一种最小单位的社会共同体,地方主义也是一种最小化的政治集体主义。地方主义的政治观是一种中道,既能抗衡无政府的个人主义,又能适度消解虚妄的天下观与狂热民族主义。
在乐山人郭沫若开启的革命历史观中,张献忠的抗清被赋予太多的民族大义,被给予李自成之后太多绝望中的厚望。但1644年张献忠的入川和大屠杀,却是蜀文化三千年历史最悲惨的一场浩劫。在这一年,四川人的敌人首先是张献忠,而不是满清。因此这一年之于四川的意义,与其之于中国之一般的意义是迥异的。而与中国之一般相反的地方意义,是否就是没有意义?如同与全体利益相悖逆的个人利益,是否就是不正当的利益?大陆20年经济改革的最大成就,就是重新确立了个人利益及其权利主体的正当性。而我们未来政治转型的目标之一,则是要进一步确立地方利益及地方政治的正当性。
中国历史上的地方主义和某种自治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儒家的祖先崇拜和宗祠制度。因为李家的人显然不会去祭王家的祖先。成都人也不会去拜上海的城隍。因此祭祖的政治意义就是培养地方主义的情感,培养一种源远流长的本土价值传统,即宗族与城邦的传统。这种传统曾经在一定程度上抵抗了秦之后中央集权体制的有效性。但1949年,中共建立了一个依托乌托邦意识形态的、彻底的中央集权政治。在共产党政权出现之前,人类社会并没有这样彻底的集权主义体制。因为只有现代极权主义才能彻底的消灭地方主义和个人主义,从而带来彻底的中央集权。当古典的地方主义被消灭后,所有的人都同唱一首歌,在政治上都拜同一个生祠(党啊母亲),在文化上都成了炎黄子孙。最近大陆也开始流行祭祀黄帝,这对黄河流域之外的族群而言是很滑稽的,因为你若已没有自己的祖先可祭,你就只好去祭黄帝。如果说祭宗庙是古典地方主义的文化仪式,那么祭黄帝就是中央集权主义的文化仪式。
因此凸现地方的真相,在文化上伸张地方的苦难,就与在政治上伸张地方的利益几乎同等重要。都是在一种屈辱的政治生活中,对于中央集权主义的反抗。
外来政权的两种模式
某种程度上,1644年始作俑的成都大屠杀,只是四川两千年来外来政权模式的一个必然结局。就像专制主义国家总会发生饥荒一样,专制主义国家也总会发生屠杀。阿马蒂亚森的研究,发现民主国家从未发生过大饥荒。事实上民主国家也从未发生过对本国民众的屠杀。因为民主正是一种根植于地方主义的政治制度,有一本叫做《硬球》的讲述美国政坛秘诀的书,作者透露的秘诀之一,就是“一切政治都是地方的”。一种自下而上获取政治合法性的地方主义,并不能保证杜绝异族侵略者的屠杀,但却能彻底化解本土执政者发动大屠杀的可能性。
360年前的张献忠大屠杀,特征之一就是执政者对民众的屠杀。献贼在成都僭位称帝,建号大顺。一般而言,从流寇变成坐寇后,统治者都会开始一个较为开明和温和的阶段。因为涸泽而渔显然是非理性的。但统治者的理性却不能给民众的安全一个包票。因为献贼大屠杀的另一个特征就是非理性。在入侵者的屠杀模式中,通过屠杀进行暴力威慑,以及因攻城略地遭到顽强抵抗,伤亡惨重,于是屠城以报复。这是两种常见的情形。张献忠九月攻陷成都,只用了4天时间,随即进行了三日的屠杀。这还可以归入报复性屠城的入侵者模式中。但献贼在随后两年中进行反复的屠杀,士农工商无一幸免。这在政治上就完全非理性了。尽管张献忠也想最后做皇帝,但他显然没有信心,知道自己强弩之末,无力改变满清入关后的大势。加上坐寇的理性终敌不过流寇的习气。于是残忍乖戾,以屠杀为乐。成为中国史上与隋末吃人的反王朱粲不遑多让的两大民贼之一。
这也是成都大屠杀与扬州十日或南京大屠杀不同的地方。异族入侵者是否进行屠杀,主要取决于入侵者,不取决于被屠杀国的国内政治制度。但国内执政者会否屠杀民众,却显然和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纵观四川史,古蜀王国自殷商以来,就是一个独立于中原的政治文明。先后有鱼凫王朝,杜宇王朝和开明氏王朝。成都发现的殷商时代城市遗址,以今日市区内十二桥为中心,有大约7平方公里的建筑物面积,城市规模不但在中国,在当时世界上也首屈一指。公元前310年,秦惠王灭蜀开明王,张仪筑成都城。以秦国公子(一说古蜀王后裔)为虚君,置蜀相和太守分掌实权。从此开启四川的外来政权模式。再到秦始皇废封建设郡县,彻底摧毁封建主义和城邦制的多元政治文化,建立大一统中央集权。从此四川的历史就成为一个被外来政权反复侵入的历史。除了赵广、雍道、李顺、王均等几次本地农民起义短至数月、长不过数年的零星混乱;近2300年的漫长时间,四川人始终臣服于外省人的统治或割据。四川也从一个政治概念下降为一个地理与行政的概念。从此2300年的时间,几乎没有一个四川人能够成为四川的政治领袖,四川的“第一把手”,都由一个千里之外的中央负责供应。
这一点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四川在政治上实行了2000余年的“计划经济”。意味着四川在长达2300年的时间,竟没有一个本地人有能力领导四川,或者意味着四川人大概永缺乏能力去推举一个能够领导自己的领袖?一个千万人之巨的庞大共同体,就像一个弱智者永远需要监护,像一个受灾区需要救济。但四川并不需要中央给它空投粮食和药品,四川和其他所有省份一样似乎永远都需要政治上的救济。它愚昧不堪,所以要中央不断的给它空投太守、知府、监军、观察使、节度使、巡抚、总督、省委书记和特派稽查员。防止本土化政治领袖的出现,这就是外来政权最核心的一个行政目标。什么是外来政权?外来政权其实就是非民主政权,这样的政权自外于每一个被统治者,它使被统治成为一种宿命,使统治成为一种殖民。因此也就极易导向一种不负责任的政治。权力和本地社会、和每个被统治者之间的血肉关系,不是逻辑和意愿上的,而是杀戮中和仇恨中的。
秦惠王之后四川2000余年的政治,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外来政治模式。它有三个比其他大多数省份都更尖锐的特征,一是权力在合法性来源上的非本土化,二是地方首长在籍贯上的非本土化,三是地方首长遴选上的非本土化。
四川的外来政权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中央集权体制有效时的“异地为官”,一种是中央集权体制崩溃时的地方割据。
异地为官
在民主制度下,地方官员受到的制衡主要来自本土民众的选举、舆论和其他监督。因此第一,老百姓需要一个本土领袖,他与地方的利益立场是重合的,所以最敢在中枢那里为地方争利益。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所以他也最不敢在政治上出卖自己的父老,更遑论屠杀民众。第二,监督一个家在隔壁的官员,也显然比监督一个家在东北的南下干部更容易。
因此民主化就意味着本土化。但本土的概念与户籍制度无关,全世界只有专制主义国家才把公民的政治身份束缚在户籍当中,并要求他们随时牢记和汇报他们的祖籍。在迁徙自由的现代社会,政治的本土化与公民的籍贯无关,而和公民的居住地有关。什么人是四川人,居住在四川的人就是四川人,就像居住在北京就是北京人。国内法和国际法上,对一个公民的居住地都有一个时间的标准——通常以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来判断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地方划分,来保障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地方性归属。西方各国的选举法,都要求候选人必须在选区内有程度不一的居住时限。如英国1918年《国民参政法》要求拥有被选举权的条件是“6个月以上”的居住期限,到1928年降低到3个月。美国也要求参议员、众议员及州长等官员必须在选举时是其选出州的居民。这就不仅要求权力的合法性缘自本土,也要求地方首脑出自本土,要求他首先维护本土利益,而不是维护所谓国家整体利益。除了共同防务之外,国家并没有其他单独和不变的整体利益可言,所谓国家利益,不过是地方利益在妥协中达成的一个动态结果。如果说封建主义和宗法制度曾经造就了古典的地方主义,民主选举制度就是现代的地方主义。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暗含着地方自治的因素,它们同仇敌忾的一个反面就是彻底的中央集权体制。
官员的本土化会慢慢养成本土意识,强化官员的本土立场,从而带动地方自治,并造就一大批甘愿留在本土的地方领袖。但对一个中央集权的专制政体来说,这样会使地方变得难以驾驭,使集权中枢在多元化利益的伸张之中分崩瓦解。因此任何非民主化的政体都只能反其道而行之,利用任官的回避和流动来制衡官员。中央就像一个监护人,用异地为官的方式让士大夫背井离乡,羁官数千里。这样官僚们不是怀鲈鱼之思,就是怀五日京兆之心。总之为官的基本目标就是想法设法离开任职之地。但如此集权中央仍不放心,又用了巡抚制度、总督制度、御史制度、监军和特务制度等等,使地方行政的层次不断繁复,大官越来越多,小官越来越少。于是在异地为官的原则下,这样一个地方政府本质上就是一个外来政权,一个把老百姓当牛羊来放牧的外来政权。所谓牧民,也就是殖民。从秦惠王到胡锦涛,从魏人张仪到陇人张学忠、辽人李春城,四川的公共权力永远掌握在一批由垂直的中枢人事系统操控的外地干部手中。这是一种令人寒心,令人丧失起码政治尊严的地方政体模式。“异地为官”原则是维持专制主义的一道杀手锏,它刻意保持地方权力的非本土化。而权力的非本土化就是地方在政治制度中的客体化,也就是本土民众在政治制度中的非人化。它取消了地方利欲在国家体制中的正当性,取消了民众作为政治动物的属性。这样的地方政府,是一个异己的外来者和“殖民者”,一个量四川之物力,结君上之欢心的攫取者。这样的地方首领一旦残暴起来,和异族入侵者并没有丝毫本质上的区别。
地方割据
张献忠的大顺是一个地方割据政权。长期以来有一种非常流行的误解,认为地方割据是地方主义造成的。所以迄今有人一谈联邦主义就色变,以为联邦主义就意味着国家分裂。其实只要简单看一下四川两千年间的地方割据史,就知道地方割据与地方主义无关,地方割据与中央集权有关。
成都历史上,先后出现过公孙述、刘备、李特、段子璋、王建、孟知祥、张献忠等7个有效的地方政权(民国时期的四川本土军阀混战,始终未形成有效的地方军事统一)。这7个政权有三个明显特征,其一是没有一个四川人。公孙述是陕西扶风人,刘备是涿郡涿县人,李特是来自甘肃的流民。前蜀王建出生许州舞阳,后蜀孟知祥籍贯邢州龙岗。秦以来占据四川的地方割据和占据四川的中央集权一样,都是外来政权。张仪入川,刘邦入川,刘秀入川,刘备入川,直到蒙古人入川,明玉珍入川,满清入川,李自成入川,张献忠入川,以及蒋介石入川,共产党入川等等。四川2300年的历史,在政治上就是一个被外来首领不断进入的历史。因为四川盆地的地理特征,这种被侵入的外来政权特征,和中原各省相比都更为鲜明。其二,这7个割据政权中,除李特和张献忠是外来的流民领袖,其余都是旧朝手握重兵的“异地为官”者。刘备是皇叔,公孙述是王莽大将,蜀郡的太守。段子璋是东川节度使,王、孟二人则是西川节度使。
可见地方割据到底从哪里来,地方割据恰恰是中央集权体制下一个无法根除的肿瘤。“异地为官”正是军事割据的本钱,而诸侯割据也正是对中央集权体制下“异地为官”原则的一种反弹与报复。因为一旦中央集权势微,一个非本土化的地方政权便面临莫大诱惑与压力。诱惑是这时候本土和中枢都无力束缚它,地方政权便如脱缰野马,有能力摇身变为割据势力。压力在于这时候本土和中枢都不能给它合法性,各地政权纷纷称帝就成为一种进攻性的自保之道。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唐末昭宗903年禅位于朱温,西川仍然沿用昭宗的“天复”年号,但王建撑到907年,王顾左右,自行称帝是必然的结局。这就好比总公司出了问题,各地所有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就失去了营业资格,要继续做生意就只能自立门户。
第三个特征就是大屠杀。在外来政权模式下,成都2300年的历史上充满了征服者杀戮平民的记录。地方割据政权下的杀戮较大的有三次,一是诸葛亮取四川后,对外安抚,对内在成都屠杀立威。二是流民政权李特的屠城。第三次就是张献忠史无前例的大屠杀。此外在非地方政权下还有三个著名的外来杀戮者,一是攻陷成都的蒙古人,二是满清的屠户赵尔丰,三则是共产党的西南王李井泉。
如果再与清末的中央政治危机做一个比较是非常有意思的。当时地方主义崛起,汉人督抚占有半壁江山,像张之洞虽是河北人,却在湖广经营近20年之久。李鸿章是安徽人,却照样任两江总督。都打破了中央集权的异地为官制度。但庚子之变中枢出问题,连京师都沦陷了。地方主义却不但没有像前朝那样趁机一哄而散,导致令人痛心疾首的四分五裂。相反几位督抚却策划了著名的“东南互保”,欲立民国,推李鸿章为总统。东南互保的实质,就是地方之间一份联邦主义的盟约。这是继汤誓、周誓之后地方之间维护文化中国的一次政治盟约,恰恰发生在秦汉之后地方主义最鼎盛的年代,而不是地方主义最衰微的时候。
一个与俗见相反的结论,是地方主义具有统一的渴求,中央集权才频繁的制造着分裂。一个庞大帝国的中央集权体制就像一个摆钟,只可能在极端的专制和极端的割据之间反复。纵观四川历史,只有外来政权鸠占鹊巢的频繁的军事割据,却从来没有过因为地方主义鼎盛导致的地方分裂。为什么呢。一方面,地方主义带来了本土化的政治认同和政治约束。这是在更大范围寻求政治认同的一个充满自信与安全感的前提。一方面,越是缺乏横向分权的集权体制,就越容易产生割据。宪政民主制度下的三权分立,通常被理解为一种横向的分权,但其实它也产生一个纵向上的制衡效果。每一级地方政权的三权分立,会瓦解地方首脑的自足性。三权分立恰恰使地方与全国之间的纵向政治关系变得更紧密,更犬牙交错,而不像集权体制下刚而易折。尤其现代社会一个拥有独立权威的司法体制的存在,使一个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的地方政权,在法治的统治下几乎彻底丧失了自立门户的可能性。再一方面,中央集权主要是指一种纵向的集权,因此中央在理论上可以干预地方的一切政务。但因为帝国实在庞大,行政权在执行上其实是高度分散的。这种分散又没有一个纵向上明确的章程,即哪些事情属于地方的权力,哪些事情属于中央。这个边界是弹性的,唯一的游戏规则是“有实力,不怕挑战”。于是中央强横时,地方官员连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层层请示。一旦出现弱中央,地方的权柄却开始无限膨胀。因此中国两千年集权体制的教训是,越强调纵向上的行政集权,就越容易导致地方政府的诸侯化。这样一旦中央出现政治危机,异地为官的诸侯们最大的一种可能就是选择割据。
政治意义上的四川
四川2300年的历史,正是在外来政权模式下,才不断发生着政者对民众的屠杀。千百年来,各种外来政权凌驾在四川人之上。我们在这块土地上只看见地理的四川,文化的四川和行政的四川。但我们看不见一个“政治四川”。因为四川从未以四川人的名义,形成过一个政治共同体单元,四川从未以四川人的名义,产生过它自己的一个领袖。四川也从未以四川人的名义,曾为自己手中的权柄加冕。外来政权下的地方只有行政控制,没有政治参与。它满足于让四川作为中国的一个行省,独裁者的一座行宫,和官僚们仕途上的一次艳遇。外来政权总是倾向于拼命打压本土一切民间组织的发展,打压一切政治参与的呼吁。“异地为官”原则的最高目标,就是防止一个政治共同体在地方的出现。于是秦惠王之后,居住在四川这块土地上的民众,就未曾成为过这块土地的主人。所谓天府之国,不是四川人的国土,倒是四川向中央租来的一块承包地。
经过明末清初一场大乱,顾炎武曾对暴秦以来的外来政权模式进行过反思。他提出“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解决途径。大意是提倡地方主义,从春秋大一统的集权向当初多元化的政治格局回归。通过政治的本土化和向下分权,实现对中枢滥用权力的制衡。顾炎武这一思路是介于封建主义与联邦主义之间的。在今天,自上而下的分封当然不如自下而上的选举,更能实现政治本土化和纵向权力制衡的目标。要杜绝执政者的屠杀和一切对民众的非法侵害,就要让四川、让帝国的每一个行省都成为一个政治概念,让居住在每一地方区域的人民都能形成自己的共和体。因为若没有千万人之间的共和,又哪里来亿万人之间的共和?诸如川人之间、湘人之间若没有一个真的共和,中国人之间就定是一个假共和。
这样一种地方的共和理想,也曾在清末宪政运动中成为过昙花般的现实。四川两千年来绝无仅有的一个本土地方领袖,两千年来最伟大的本土政治家——蒲殿俊,出生于四川广安,是一位哈维尔式的知识分子。蒲殿俊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回乡后创办《蜀报》,鼓吹民权。并成为四川有史以来第一次本土议会——四川咨议局的议长。1911年,他领导了四川的保路运动。蒲殿俊在这一年的经历,也和哈维尔年头坐牢、年尾当总统的戏剧性际遇异常相似。9月他被赵尔丰逮捕,11月被释放。12月25日,蒲殿俊宣布四川独立,被推举为“大汉四川军政府”的首任都督。成为四川两千年历史上第一位本土推选的、本省籍的政治领袖,曾一度结束了由外省向四川供应领导人的耻辱历史。
如果政治不能取得本土民意的授权,这样的政治就注定是一种自外于每一个被统治者的殖民统治。这样的外来政权无论它有多崇高的目标,多自律的精神,多繁荣的效率,也无法彻底免除自古以来一个举刀屠城的梦魇。在大屠杀与外来政权的话题上,四川广安是一个无法不令人喟叹的地方。因为它既诞生了四川两千年史上结束外来政权的第一位本省籍领袖蒲殿俊。也诞生了中国外来政权模式下的最后一位屠城者邓小平。一个民主的中国,一个共和的四川有多遥远?今年是张献忠成都大屠杀360周年,也是蒲殿俊的70周年忌日,同时还是邓小平的100周年冥诞。三个日子孰重孰轻,孰远孰近,都一样令川人刻骨锥心。
是为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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